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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务局服务承诺书
2007-12-28 20:07  文章来源:惠济区商务局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政策

商务局是监督管理全区商务经济的职能部门,负责全区招商引资、对外开放、内外贸易、区域协作、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、外来投资企业管理等工作,为不断适应扩大对外开放的需要,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,提高办事效率,树立勤政廉政的机关形象,进一步提高全区商务工作水平,特向社会作出以下承诺:
  一、服务承诺的总体要求
 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,文明办公,秉公办事,不以权谋私,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,公开行政审批项目、审批流程,增加行政审批透明度,实行限期办结制、服务承诺制;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,增强服务意识,坚决杜绝“门难进、脸难看、话难听、事难办”现象,树立热情服务、依法行政、廉洁高效、求实为民的商务形象。
二、服务内容
贯彻落实国家、省、市对外开放、国内外贸易、国际国内经济合作的各项方针、政策,落实区委、区政府关于内外贸易、国际经济合作和外来投资的工作部署,协调有关优惠政策和奖励的落实。统筹规划、协调指导全区招商引资、内外贸易、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;指导和管理全区外来投资,做好重点项目的谈判、签约的服务工作;指导和管理全区加油站规划建设、生猪定点屠宰、拍卖、典当、旧货流通、二手车交易;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和推介招商项目;承办境内外经贸洽谈会;汇总编报和下达全区年度出口指导性计划并组织实施,培植和发展全区出口企业队伍及商贸流通业;负责外来投资者到惠济区进行考察、投资、技术合作,承办各类招商引资活动的联系、协调和接待工作,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对口洽谈。
三、服务承诺
(一)认真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有关利用外资、对外贸易、内贸流通、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的政策和法律法规。对投资者的来信来访,做到有信必复,有访必接,主动服务,跟踪服务;提供无差异服务,无间断服务,无障碍服务。
(二)坚持原则,公开审批,简化程序,当即办理,主动热情,文明礼貌,准确解答,悉心指导,严于律已,清正廉洁。
(三)项目咨询当场答复,不能当场答复的3个工作日内答复;项目洽谈涉及的相关合作事宜,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。
(四)对新引进的投资项目,按照以下程序进行:初谈--企业提供相关材料(企业资质证明、企业简介、项目建议书、投资计划、资金证明、拟占地情况等)并填报进区项目登记表报区商务局审核,区商务局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--区商务局报请区政府召集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初审,并形成初审意见--区项目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,并将最终意见书面通知企业和相关部门--开展后续手续的办理工作。
(五)全程免费代办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。企业提供相关材料(法人代表身份证、营业执照、企业代码证复印件)至区商务局初审,3个工作日审核完毕并报市商务局审批,由市商务局下达《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证书》。
(六)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办理。酒类流通经营户提供相关材料(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、法人代表或业主签字、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,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)至区商务局审核、审批。接到酒类经营企业全部资料后,商务局5日内审核、审批完毕。
(七)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年审。加油站提供相关材料(成品油经营年审验表、《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》、工商执照复印件、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》、供油协议等一式四份)报区商务局初审,区商务局3日内审核完毕,并报市商务局,市商务局10日内审查结束。
(八)市场建设证办理。市场投资方提供相关材料 (申请报告、可行性论证意见书、建设实施方案、相应的建设资金证明、市场设计平面图、效果图、市场建设申请表、开办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、土地证/房产证复印件或土地/房产租赁合同以及出租方土地/房产证复印件)一式三份报区商务局审核,区商务局5日内审核完毕,并报市商务局,市商务局15日内审查结束。新开办市场需先到市工商局市场处核定市场名称。
(九)认真审核企业上报的拍卖业、典当业、废旧物资、生猪定点屠宰等文件材料,符合要求的,在5个工作日内拟制批复或转报意见。
(十)各类经办业务实行限时办结制度,按照效能要求,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内办理完毕。对于需要进一步补充完善资料方可办理的事项,承办人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补资料,待补齐有关资料且具备办理条件后,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内办理完毕。重大或紧急事项需研究或请示后才能办理的,实行预约服务、延时服务
四、违诺处理
(一)经办人员在办理过程中如有举止不文明、态度生硬的,给予批评教育;态度粗暴、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的,给予诫勉教育,并责令其向当事人赔礼道歉;对情节严重、造成恶劣影响的,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。
  (二)对申报件有明确规定需要补充完善的事项但没有一次性告知的,或对条件具备的申报事项没有按时办理的,或其他违诺事项,视具体情节,对有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、诫勉教育直至效能告诫。
(三)对工作中存在故意刁难、以权谋私、吃拿卡要等问题的人员,经核查属实后,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处理。处理结果,应及时向有关投诉人反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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